北流市清湾镇3岁小孩李小明并不是被抢而

点击大北流   年7月21日下午5时许,北流市清湾镇清湾村村民关某芹(李小明奶奶)用电动车搭载其孙子李小明(3岁)和孙女李某某(9岁)从清湾圩回家。途经该村团结组砖厂路段时,李某某发现弟弟李小明的鞋子掉了。于是,关某芹停车,与李某某返回寻找鞋子,将李小明独自留在电车踏板上。两人返途约60米处找到鞋子。当两人回到停车处时,发现李小明不见了。

  李小明失踪的路段是仅3米宽的水泥路,比较窄小,路边就是一条小河,当时恰是大雨刚停、河水水流很急,河水已漫过路面。当时,关某芹已怀疑李小明是被河水冲走,并发动家人及群众沿河查找,但是找不到李小明。于是,家属报警。

  清湾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搜寻,并开展多方调查走访。北流市公安局也迅速组织刑侦等警力赶到现场进行调查,对失踪地点前后两个方向的监控录像进行翻看,均没有发现李小明的踪影。

  7月27日14时35分许,有群众在距清湾镇清湾村团结组砖厂(即李小明失踪处)20米左右的河道旁草丛处发现一具无名幼儿尸体。经北流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室法医检验鉴定该无名幼儿属于溺水死亡。经李小明的家属辨认,正是年7月21日失踪的李小明。综合现场情况、民警的走访调查及法医鉴定结果,李小明是自己落水被溺亡。

  一个可爱的孩子离我们而去了,我们为李小明的离去深感惋惜。同时也提醒大家,目前正值雨季,一定要照看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,不能让小孩独自留在危险的地方,不能独自到野外游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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